摘要:重整、和解与破产清算中均涉及税收问题。约束条件不同,交易方案不同,税收负担亦不同。债务人、债权人、管理人及税务机关需要将税收因素作为重整、和解或破产清算的因素之一,即使不是重要的因素之一,但至少是不能忽略或无法回避的因素之一。破产清算是不得已而为之的选择,对相关方而言是双输或多输的方案。而重整、和解中对债权人的债权进行部分清偿会产生巨额债务重组收益,将产生企业所得税负担。因此进行重整或和解,不仅要选择重整或和解的时机、制定合适的债务清偿比例、设计可行的债务清偿方式,而且要了解不同债权人的实际情况,争取债权人能够从自身涉税利益出发同意重整或和解方案。各相关方进行税收规划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