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运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多种方法,揭示了洞庭湖区洪涝灾害的时空变化规律。时间变化规律有:洪涝发展的阶段性,洪涝发展可以分为4个阶段,其中荆江北岸堵口和四口南流,导致了洞庭湖区洪涝发生频率明显增加,特别是后者影响尤为有显著;洪涝发生的持续性,洪涝持续2~6年不等,有56%的洪涝是持续发生的,且随着时代推移,持续发生的洪涝占洪涝总数的比例不断增多,20世纪已达76%;洪涝发生的可公度性与周期性,研究表明,洪涝灾害序列中隐含了2~3年、5年、7年、11~12年、14~15年、20~21年、29年、43~44年等多种周期;洪涝灾度变化特征表现为:灾度年际变化大,同时具有阶段性,洪灾灾度、涝灾灾度与洪涝综合灾度的一致性在巨灾和微灾灾度上表现好,而在居中灾度表现较差;洪涝综合灾情指数变化规律是:1998年的综合灾情指数比1954年已大为减少,这是湖区抗灾能力和承灾能力大幅度提高的综合反映。洪涝综合灾情指数的大幅度地减少基本上是洪灾灾损率因素影响的结果。各因素的影响方向不尽一致,起放大作用的因素有洪灾死亡人口率、涝灾成灾率、涝灾直接经济损失率,这是我们今后洪涝治理中须特别关注的新情况;洪涝灾情的自相似性,研究发现在湖区主要灾情2.60×104~12.3×104hm2范围内存在自相似性,这一特征的揭示,可为针对性的制定减灾措施提供科学依据。洪涝灾害空间分异规律表现为:洪涝严重危害区域有从西—南—东发展的地域变动趋势;洪涝危险性空间分异规律表现为,洪涝危险性总体程度较高,总体上危险性程度无明显地区差异;重点堤垸与蓄洪堤垸危险性程度差异较大,表现为前者较轻,后者较重;危险性程度呈现出堤垸平均规模越小、危险性程度越重的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