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专利> 白酒灌装标准高度的确定方法及减少白酒灌装损耗的方法

白酒灌装标准高度的确定方法及减少白酒灌装损耗的方法

摘要

本发明涉及白酒灌装标准高度的确定方法及减少白酒灌装损耗的方法,属于白酒包装技术领域。本发明所要解决技术问题是提供了一种白酒灌装标准高度的确定方法,以该方法确定的白酒灌装标准高度为标准灌装白酒可以减少白酒灌装损耗。本发明白酒灌装标准高度的确定方法包括如下步骤:a、测定所需灌装的白酒的酒度;b、随机抽取n个酒瓶,分别灌装相同重量或体积的白酒,其中n为≥8的整数;c、分别测定各酒瓶中灌装的白酒高度,计算白酒高度平均值;d、选取白酒高度仅高于平均值的酒瓶,再加入少量白酒,该酒瓶中再次加入白酒后的白酒高度即为白酒灌装标准高度。

著录项

  • 公开/公告号CN102519541A

    专利类型发明专利

  • 公开/公告日2012-06-27

    原文格式PDF

  • 申请/专利权人 泸州品创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专利号CN201110417399.X

  • 申请日2011-12-14

  • 分类号

  • 代理机构成都虹桥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柯海军

  • 地址 646000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南光路9号泸州老窖广场

  • 入库时间 2023-12-18 05:38:43

法律信息

  • 法律状态公告日

    法律状态信息

    法律状态

  • 2013-06-26

    授权

    授权

  • 2012-09-05

    实质审查的生效 IPC(主分类):G01F23/00 申请日:20111214

    实质审查的生效

  • 2012-06-27

    公开

    公开

说明书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白酒灌装标准高度的确定方法及减少白酒灌装损耗的方法,属于白酒包装技 术领域。

背景技术

白酒包装采用液面灌装时,由于酒瓶的内空容积不一致,为了使内空较小的玻瓶也能符 合国家灌酒计量标准,较多企业只能在其灌装标准高度的基础上再提高液面高度,由于内空 容积较大的酒瓶也是与内空容积较小的酒瓶控制在同一液面高度(目前,由于技术原因,灌 装白酒主要采用控制液面高度而不是控制白酒重量进行灌装),使得实际灌装净含量相对于标 定净含量而言普遍趋于正偏差,即实际包装酒源重量大于标定净含量,造成包装酒源的损耗 过大。众所周知,不同酒度,其密度也不同,酒度越高,其密度也越小,如果称取同一质量 的酒液,酒度越高,其体积也越大,从而导致灌装液面高度偏高,如果统一按照酒度较高的 液面灌装,酒源损耗就会进一步增加,如果按照酒度较低的液面灌装,则可能导致单瓶净含 量为未达到标定净含量。另外,由于包装酒液酒度在不同环境、不同时段酒度是不一致的(总 体酒度符合国家灌装酒度标准的情况下),不少企业为了避免出现单瓶净含量为未达到标定净 含量的情况,采用多灌装白酒的方法,增加了企业的生产成本。

发明内容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第一个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白酒灌装标准高度的确定方法,以该方法 确定的白酒灌装标准高度为标准灌装白酒可以减少白酒灌装损耗。

本发明白酒灌装标准高度的确定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a、测定所需灌装的白酒的酒度(可以采用常规方法进行测定);

b、随机抽取n个酒瓶(可以采用常规方法随机取样),分别灌装相同重量或体积的白酒, 其中n为≥8的整数;

c、分别测定各酒瓶中灌装的白酒高度,计算白酒高度平均值;

d、选取白酒高度仅高于平均值的酒瓶,再加入少量白酒,该酒瓶中再次加入白酒后的白 酒高度即为白酒灌装标准高度;

其中,再次加入的白酒重量为W,实测酒度为X,酒瓶标定酒度为V,

当(V-1.0)≤X<(V-0.5),W=3.5~4.5g;

当(V-0.5)≤X<V,W=2.4~3.4g;

当V≤X<(V+0.5),W=0.8~1.2g;

当(V+0.5)≤X<(V+1.0),W=0.3~0.7g。

其中,b步骤中各酒瓶所灌装的白酒重量或体积优选为酒瓶标注的白酒重量或体积。

其中,取样过多会增加工作量,增加人力物力成本,考虑到上述因素,本发明方法的b 步骤中的N优选为8~100。进一步的,b步骤中的N更优选为10~50。b步骤中的N最优选 为10~20。

其中,为了进一步减少白酒损耗。本发明方法的d步骤中,当(V-1.0)≤X<(V-0.5), W优选为4g;当(V-0.5)≤X<V,W优选为3g;当V≤X<(V+0.5),W优选为1g;当(V+0.5) ≤X<(V+1.0),W优选为0.5g。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第二个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可以减少白酒灌装损耗的方法。

本发明减少白酒灌装损耗的方法以上述方法所确定的白酒灌装标准高度为标准灌装白 酒。

本发明方法可以在避免出现单瓶净含量为未达到标定净含量的情况下减少包装酒源的损 耗,从而降低了企业成本。本发明为白酒灌装提供了一种新的方法,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具体实施方式

本发明白酒灌装标准高度的确定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a、测定所需灌装的白酒的酒度(可以采用常规方法进行测定);

b、随机抽取n个酒瓶(可以采用常规方法随机取样),分别灌装相同重量或体积的白酒, 其中n为≥8的整数;

c、分别测定各酒瓶中灌装的白酒高度,计算白酒高度平均值;

d、选取白酒高度仅高于平均值的酒瓶,再加入少量白酒,该酒瓶中再次加入白酒后的白 酒高度即为白酒灌装标准高度;

其中,再次加入的白酒重量为W,实测酒度为X,酒瓶标定酒度为V,

当(V-1.0)≤X<(V-0.5),W=3.5~4.5g;

当(V-0.5)≤X<V,W=2.4~3.4g;

当V≤X<(V+0.5),W=0.8~1.2g;

当(V+0.5)≤X<(V+1.0),W=0.3~0.7g。

其中,b步骤中各酒瓶所灌装的白酒重量或体积优选为酒瓶标注的白酒重量或体积。

其中,取样过多会增加工作量,增加人力物力成本,考虑到上述因素,本发明方法的b 步骤中的N优选为8~100。进一步的,b步骤中的N更优选为10~50。b步骤中的N最优选 为10~20。

其中,为了进一步减少白酒损耗。本发明方法的d步骤中,当(V-1.0)≤X<(V-0.5), W优选为4g;当(V-0.5)≤X<V,W优选为3g;当V≤X<(V+0.5),W优选为1g;当(V+0.5) ≤X<(V+1.0),W优选为0.5g。

本发明减少白酒灌装损耗的方法以上述方法所确定的白酒灌装标准高度为标准灌装白 酒。

下面结合实施例对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做进一步的描述,并不因此将本发明限制在所 述的实施例范围之中。

实施例1采用本发明方法减少白酒灌装酒源损耗

白酒包装车间需要生产52%vol的白酒(规格为500ml*6),采用液面灌装,其减少灌装 酒源损耗的方法如下:

1、根据包装品种标定度数52%vol,测定当时的酒液实际酒度,测定值为52.6%vol;

2、随机抽取10个酒瓶按标定净含量463g(折算成该毫升数的质量, 463g=500ml*0.92621g/ml,其中0.92621g/ml为酒精度为52%vol酒液密度)装瓶;

3、在10瓶酒液面高度不一的酒瓶中,选出比酒瓶液面高度中位数稍高的1瓶;

4、在选出的此瓶酒在灌装净含量基础上,根据实际所测酒度52.6%vol,添加0.5g酒液, 并将此瓶液面高度作为批量生产的液面灌装标准。

实施例2采用本发明方法减少白酒灌装酒源损耗

白酒包装车间需要生产38%vol的白酒(规格为500ml*6),采用液面灌装,其减少灌装 酒源损耗的方法如下:

1、根据包装品种标定度数38%vol,测定当时的酒液实际酒度,测定值为37.4%vol;

2、随机抽取10个酒瓶按标定净含量476g(折算成该毫升数的质量, 476g=500ml*0.95119g/ml,其中0.95119g/ml为酒精度为38%vol酒液密度)装瓶;

3、在10瓶酒液面高度不一的酒瓶中,选出比酒瓶液面高度中位数稍高的1瓶;

4、在选出的此瓶酒在灌装净含量基础上,根据实际所测酒度37.4%vol,添加4g酒液, 并将此瓶液面高度做为批量生产的液面灌装标准。

按照上述实施例1、实施例2减少包装酒源损耗方法,在批量生产过程中,按照此灌装 标样的液面高度进行灌装,并在生产过程中,随机进行抽检,其单瓶净含量不仅符合国家计 量标准要求,且单瓶净含量得到了控制,其具体抽检数据分别见表1、表2。将表1、表2数 据与表3、表4(表1与表3对比,表2与表4对比,因测定酒度不一致,所加的酒液重量也 不一致,表3与表4统一添加4g,导致单瓶酒重正偏差较大,而表1与表2根据实测酒度添 加克数,正偏差较小,所以酒源损耗较小)进行对比,其节约酒源数量件表5。

表1 52%vol(实测52.6%vol)酒源包装净含量抽检情况(加0.5g)

表2 38%vol(实测37.4%vol)酒源包装净含量抽检情况(加4g)

表3 52%vol(实测52.0%vol)酒源包装净含量抽检情况(加4g)

表4 38%vol(实测38.0%vol)酒源包装净含量抽检情况(加4g)

表5:酒源损耗对比情况表

从表5可以看出,通过采用本发明方法进行液面灌装,单瓶酒平均可减少2~3g,一年累 计下来可节约1764万元,经济效益可观。

去获取专利,查看全文>

相似文献

  • 专利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获取专利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