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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二十四因素动态安全总体情况评价法

摘要

一种二十四因素动态安全总体情况评价法。在安全科学领域提出了一种新的安全评价法。该评价法基于事故致因理论,通过将影响安全的人、机、环、管、技等因素分级赋值,各因素权重均等处理方法及分级标准设计,n个因素处理方案,基于24个因素模式建立了其计算、评价、处理程序。运用该评价法能对一个系统安全情况做出直观的、准确的评价结果,并具有实用性、动态性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60分为界定直观符合人们习惯;引入动态评价因素、动态的指数计算方法、各因素动态调整方便及计算简单容易操作,能广泛的应用到安全生产、工程项目、设备状况等的安全评价管理中;通过对4、5级危险因素(薄弱环节)分析后处理设计保证安全评价客观准确。

著录项

  • 公开/公告号CN113052477A

    专利类型发明专利

  • 公开/公告日2021-06-29

    原文格式PDF

  • 申请/专利权人 田海丰;

    申请/专利号CN202110364473.X

  • 发明设计人 田海丰;

    申请日2021-04-05

  • 分类号G06Q10/06(20120101);

  • 代理机构

  • 代理人

  • 地址 810000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海晏路89号7栋1082室

  • 入库时间 2023-06-19 11:39:06

说明书

技术领域

安全工程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安全评价的意义在于可有效地预防事故发生,减少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和伤害,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根据伤亡事故致因理论以及大量事故原因分析结果显示,事故发生主要是由人、机、环境、信息等因素的影响,这些影响因素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进行分析十分复杂,利用安全检查表法、模糊综合评价法、危险指数法、蒙德法等分析评价方法虽然能进行快速的或者较为精确的定量计算,但是分析方法需要详细的原始资料,分析过程繁琐,有的需要构建十分复杂的安全数学模型,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评价结果不直观等缺点,不能广泛的应用。如能建立一种简单实用的安全评价方法,并有总体的、可靠的、直观的结论。基于以上的考虑,二十四因素动态安全总体情况评价法具有上述优点,对一个系统(子系统)总体安全通过简单实用的方法能得出较为准确、直观的结论,就显得很有意义。

发明内容

在一种安全评价方法的提出,安全工程中利用伤亡事故致因理论,将影响安全的人、机、环境、管理等因素分级赋值,通过因素权重均等处理方式、分级标准设计、n个因素的处理方法设计、取二十四个因素评价结构模式设计计算、评价标准及评价结果后处理设计,达到直观、实用、动态、准确的总体安全情况评价效果。

二十四因素(变量)动态安全评价法的理论依据

根据伤亡事故致因理论以及大量事故原因分析结果显示,一个系统的安全是由管理、人、机、环境、技术、工艺、信息等各因素的影响,各因素(变量)之间存在相互作用的关系,整个系统的状态由各个因素的状态确定。

基于因素分析,一个安全系统和各个因素有下面几个关系:

(1)如果一个安全系统中各个因素(变量)符合一般安全要求(标准、技术规范等),则整个系统也能满足一般安全要求。

(2)如果各因素(变量)中不能满足一般要求(考虑到实际情况的复杂性),但是能满足最低的安全要求(如:计算、试验、限制使用等仍能满足安全要求或者虽然有缺陷但不会因缺陷造成不可接受后果等)。在整个系统中的安全中,某些因素(变量)可能稍差一些不利于系统安全,但是某些因素(变量)情况较好有利于安全,(如:一个驾驶技能好的司机开一辆手动挡汽车与一个驾驶技能较差的司机开一辆自动挡汽车)通过司机和自动化程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车辆状况和人员技能上的不足问题),最终使系统的整体安全性能得到适当的增益,可以认为基本等效为一般安全;但是一个安全系统如果各因素(变量),如疏于管理、物的老化、环境情况逐步变差等,我们不采取改善措施任其发展则会愈演愈烈,太多的因素(变量)达不到一般安全要求,则量变引起质变,此时系统是不安全的。

(3)如果各个安全因素(变量)中有一个因素(变量)连最低的安全要求都不能满足,则整个系统是不安全的。

(4)为了能把复杂的因素(变量)权重利用较为简单便捷的方法,得出较为准确的结论,就需要将各因素(变量)权重划分接近均等。若将各个因素(变量)通过细分,分的越细个因素(变量)的权重将接近一个平均值,在对各个因素(变量)进行划分时,可以尽量的将相同权重的因素(变量)划分在同一个层次,如果有过轻或过重的因素(变量)可以采用合并或者细分的方法进行处理。各个因素(变量)的权重是否划分的均等,将影响最终的评价精确度。在实际工作中,通过专家评定、实际经验考察评定等各种方法确定影响因素(变量)。各因素权重在各个领域中不好定义,根据统计资料,如事故统计,确定各个因素的大致权重。 通过将权重大的因素再进行细化,基本达到因素权重不影响其评价结果。

在权重相同情况下划分各因素的影响程度是一样的前提下,假设每一个因素安全指标在整个系统中的权重是相等的,建立了的安全系统要素体系,就可以建立较为简单固定的计算模型,得出一个直观准确的结果值。

取n个安全因素结构模型设计

考虑到实际操作上能较好的应用,24个因素已经能够满足要求。如果系统较大可以采用多种方法处理①分层评价的方法,将一个系统分成若个单元,每个单元在划分若干因素(变量),每个单元的评价结果作为整个系统的因素②将各小项因素(变量)合并处理得出一个大项因素(变量)的总体情况。③按照此方法形成设计如48因素、72因素等等。④其它方法。

二十四因素动态安全评价法考虑24个因素,对最多24个因素进行评价,从操作性、实用性、结果的直观性来说是比较好的一种模式。

采用二十四因素模式进行设计,取1-24个因素数,影响因素X1-X23参照其它的一些通常采用的安全评价法根据情况取7个级别,赋值X1-X23为0-6,0为十分的好(一般不需要设此级别)、1为好、2为较好、3为一般、4为较差、5为差、6为十分的差,对应的分值为0、1、2、3、4、5、60;动态安全评价周期,取2种情况,即符合赋值Y

按照24因素模式,对参评因素(变量)按照1-24个进行了计算。计算结果详见附表1,动态安全评价结果值一栏表,得到以下结论:

(1)参与评价的因素(变量)越多(1-24个),评价的分值的幅度越宽,当24个因素全部参评(没有级别为0的项)分值为0分—94.51分。

(2)当所有因素(变量)满足一般安全要求均为3级时,进行动态评价时为60.20分,不进行动态评价时为55.28分,体现出动态风险评价的重要性;当有一个单因素(变量)为4级时,其它所有因素(变量)为一般3级时,此时得分为59.62分,结果为不能通过安全评价,较为清楚的区分和体现了安全评价标准。

(3)当有一个因素(变量)为6级赋值为60时,即使其它因素全部到达好的标准(不设0级)也不能达到60分的基本安全的要求。

通过上述分析和计算结果,能准确、直观、动态的反映出一个系统安全的总体水平。在实际中可能出现有些因素(变量)很难划分出各种级别,如非此即彼的因素,此时根据因素(变量)的影响度情况定2个以上就可以了,如定3级、6级两个级。

3.二十四因素动态安全评价法介绍

二十四因素动态安全评价法对影响因素情况进行定级,因素X1-X23取1-6级,1级为好、2级为较好、3级为一般(一般安全要求)、4级为较差、5级为差(最低的安全要求)、6级为十分的差(不能达到最低的安全要求),对应的分值为1、2、3、4、5、60。动态安全评价周期,取2种情况,即在动态评价周期内且通过安全评价(或第一次评价)赋值Y

超过24(23+1)个因素时通过分层、合并、重新设计更多因素的结构模式、提取关键因素等多种方法进行便捷的处理,理论上可以对不限量的因素进行处理,但如划分分的因素越多,因素的权值将越趋于均等,有利于最终的评价准确精度,但是如影响因素太多,实际中的操作和计算就变的复杂,实际中如对太多的因素加以辨识并加以改善,反而不能抓住关键效果不佳。

为了实现最终直观的效果,赋予M基准值为:120。最终评价的分值A如果大于60为通过安全评价,即通过基本安全评价。如果个因素的状况均为好的即1级,正是评价的最大分值为94.51分(约为95分),即“就是我要”的谐音,很好记忆,最小分值为0分,不出现负值的情况。如果在评价中实际情况如果比最好的情况还好,可以取到0级,取0级对应的计算分值为0,但是最多取5项为0时,这是的分值为99分。因为本评价最重要的是评价结果能不能达到基本的60分为最重要的评价标准,为了进一步保证安全评价取低不取高的安全谨慎原则,认为没有取0的必要性。如果评价分值超过最高值,可能是评价指标定的太低了,应重新构建评价指标。

实际应用中,只需要将影响安全水平的各个因素(变量)辨识列出,制定各个因素(变量)的详细的评级标准。评级中Xn=3级时为符合一般安全要求(符合标准、技术规范等),Xn=5级时为符合最低的安全要求(如:计算、试验、限制使用等仍能满足安全要求或者虽然有缺陷但不会因缺陷造成不可接受后果等),Xn=6级时为不能满足最低的安全要求(即危险不允许的或造成不可接受后果等)。在具体应用中,X值的标准由相关专家给出具体的评价标准。如:因素项“机械操作员经验”,按照量化指标进行评级,如:任职1年为5级、2-3年为4级、4-5年为3级、5-10年为2级、11年以上为1级。

设计好评价表后,评价人员按照评级标准逐项进行检查评定。如果因素(变量)达不到23+1个因素时,缺少的因素(变量)按照一般安全定为“3级”,计算时需要注意。1级为好、2级为较好、3级为一般(一般安全要求)、4级为较差、5级为差(最低的安全要求)、6级为十分的差(不能达到最低的安全要求),对应的分值为1、2、3、4、5、60。Y

全部项目检查评价完后,按照下面的计算公式进行计算:

总分A=120/[(1+X

下面简单的列举一个评价表:

评价标准:总分A≥60为通过评价 总分A<60为不能通过评价

需要注意的是:评价结果A≥60为通过评价,仅表明具有总体安全的可能。必须注意系统中单个因素(变量)为4级、5级单项仍然达不到“一般安全”的要求,应对其进行分析和采取可行的改善和控制措施。

4.二十四因素动态安全评法的特点

(1)该方法基于对各安全因素(变量)的分析,确定出各个安全影响因素(变量)“一般安全”要求与“最低安全”要求两个关键标准。各个因素(变量)之间存在相互作用的关系,整个系统的状态由各个因素的状态确定,通过因素(变量)权值等量化处理,能计算出总体的一个安全值。

(2)考虑到在一般的应用上24个因素已经能够满足要求。最少可以对1个影响因素进行评价,最多设计为取24个因素(包括动态安全评价周期为1个因素),可以根据需要方便的的调整评价因素(变量)。如果多于24个,可以采用多种方法进行处理。

(3)动态风险评价周期,本法认为动态的周期是重要的。如果超过一个评价周期,在其他条件都一般的情况下,结果认为是达不到基本安全要求。

(4)本方法中有影响因素(变量)为6级(值为60)的关键项目,必须得到确保,不然达不到基本安全评价要求。

(5)安全评价通过多个因素的优差等级值,评价得出安全程度的高低,并以总体是否到达60分作为是否通过评价的标准,结果直观符合人们的日常习惯。

(6)通过评价后(达到60分以上),能根据各因素(变量)最低的级别确定整体安全级别(1-5级),为大的安全评价系统分层处理提供便利的途径。

(7)采用不同人员、专业领域的专家,参与定级,充分的讨论获得严格且不应过高的、谨慎的评定标准十分重要,直接影响到对评价的操作性和结果的准确程度。

(8)通过评价后(达到60分以上),仅表明具有总体安全的可能。尤其是对4级、5级单项应对其进行分析和采取可行的改善和控制措施,不断提高安全水平。

(9)体现安全评价工作的动态性。

5.二十四因素动态安全评法动态性的体现

(1)事故的发生是许多因素(变量)综合的作用的结果,动态的计算设计,总体得分不是简单的相加,当单个因素(变量)发生变化,能较好的体现出总体得分的变化。

(2)因素(变量)的确定不是一次性的,(最少可以取1个因素,最多可以取23+1个因素)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新的影响因素(变量),马上可以列入整个评价表中,因素(变量)越多,动态变化的幅度越大。

(3)进行动态评价给出了单独的动态评价情况影响因素Y1,并且给与了较高的赋值,体现出动态评价的重要意义。

(4)将动态变化的影响因素引入到评价体系中,能更好的反映出真实的评价结果,比如大风、暴雨、地震等环境因素,将这些环境因素(变量)引入到评价中,能得到与正常使用条件下完全不一样的评价结果,体现了动态性。

6.二十四因素(变量)动态安全评价法优缺点

与安全检查表打分的方法比较,最终值不会出现负值。计算的中心是能否满足中值60分,如果安全检查表按照中值计算,扩充因素变量的时候需要重新设计重新调整整个检查表的赋值,而我们的这种方法不需对整个结构进行调整,只需要对扩充因素(变量)划分好评级标准。不是简单的加减,一个因素的变化增减更能反映出问题,有更大的增减值,单一因素的变化对其它的所有因素都是有影响的,计算不出现负值,更符合安全规律属性。

模糊矩阵运算的科学方法,对于多个子系统和多因素进行综合评价,相比虽然计算的精度上要弱,但是操作计算简单,只要检查中评价按照评低不评高的谨慎原则,最后的评价结果是有保证的。

区别于如LEC法,L-事故或危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E-暴露于危害事件环境的频率;C-事故或危害事件的可能结果,考虑的是某项风险的大小和采取的措施,该法评价的是一个总体的安全情况,不能对各个因素的风险大小做出评价。

每个影响因素之间的作用关系是相互的,但是具体的逻辑上不清楚,只能从总体上看,大概表明各因素对系统整体安全是有利还是有害的。各个因素的辨识、分级好坏与评价人员的经验有直接关系。

附表1

附表1 取1-24个因素数时动态安全评价结果值一栏表(取1、3、6、12、24其它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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