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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转炉双渣法炼钢中脱磷泡沫渣的控渣方法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转炉双渣法炼钢中脱磷泡沫渣的控渣方法,包括以下步骤:如果脱磷期炉渣未溢出或少量溢出炉口时,脱磷期结束时迅速提枪,将顶枪提至炉口切换气体,下枪1~7mm/吨钢进行吹氮冷却炉渣,氮气控渣时间按照经验指导公式t=45m-40P进行,式中t为氮气控渣时间,s;m为石灰石、石灰、白云石和镁球的总加入量,t;P为氮气压力,MPa。如果脱磷期炉渣大量溢出炉口,在脱磷期完毕前先进行如下操作:a.如果对炉渣泡沫化发现不及时,在脱磷期吹炼结束前0~30s,加入2~5kg/吨钢压渣剂;b.如果对炉渣泡沫化发现及时,在脱磷期吹炼结束前30~60s内,加入石灰2~5kg/吨钢或氧化铁皮球2~5kg/吨钢;本发明用于转炉双渣法冶炼过程中用顶枪吹氮气或(加冷料+吹氮气)对脱磷泡沫渣进行冷却处理,保证脱磷渣倒渣率。

著录项

  • 公开/公告号CN104480246B

    专利类型发明专利

  • 公开/公告日2016-05-25

    原文格式PDF

  • 申请/专利权人 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专利号CN201410720970.9

  • 申请日2014-12-02

  • 分类号

  • 代理机构天津市鼎和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李凤

  • 地址 300301 天津市东丽区津塘公路398号

  • 入库时间 2022-08-23 09:40:20

法律信息

  • 法律状态公告日

    法律状态信息

    法律状态

  • 2018-07-31

    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的注销 IPC(主分类):C21C 5/36 授权公告日:20160525 登记号:2017120000030 出质人: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质权人:天津信诺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解除日:20180706 申请日:20141202

    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的生效、变更及注销

  • 2017-08-15

    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的生效 IPC(主分类):C21C5/36 登记号:2017120000030 登记生效日:20170724 出质人: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质权人:天津信诺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发明名称:一种转炉双渣法炼钢中脱磷泡沫渣的控渣方法 授权公告日:20160525 申请日:20141202

    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的生效、变更及注销

  • 2017-08-15

    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的生效 IPC(主分类):C21C 5/36 登记号:2017120000030 登记生效日:20170724 出质人: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质权人:天津信诺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发明名称:一种转炉双渣法炼钢中脱磷泡沫渣的控渣方法 授权公告日:20160525 申请日:20141202

    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的生效、变更及注销

  • 2016-05-25

    授权

    授权

  • 2016-05-25

    授权

    授权

  • 2016-05-25

    授权

    授权

  • 2015-04-29

    实质审查的生效 IPC(主分类):C21C5/36 申请日:20141202

    实质审查的生效

  • 2015-04-29

    实质审查的生效 IPC(主分类):C21C 5/36 申请日:20141202

    实质审查的生效

  • 2015-04-29

    实质审查的生效 IPC(主分类):C21C 5/36 申请日:20141202

    实质审查的生效

  • 2015-04-01

    公开

    公开

  • 2015-04-01

    公开

    公开

  • 2015-04-01

    公开

    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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