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行为
受贿行为的相关文献在1982年到2021年内共计324篇,主要集中在法律、中国政治、中国共产党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324篇、专利文献25827篇;相关期刊190种,包括人民检察、政府法制、人民司法等;
受贿行为的相关文献由295位作者贡献,包括赵煜、于奎龙、卢新艳等。
受贿行为—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25827篇
占比:98.76%
总计:26151篇
受贿行为
-研究学者
- 赵煜
- 于奎龙
- 卢新艳
- 卢汴生
- 季明志
- 张健
- 曹光晖
- 李和仁
- 李希慧
- 李继华
- 杨冬
- 杨秀章
- 林洁
- 潘从武
- 王克强
- 王盈心
- 罗燕
- 赵炜
- 高荣伟
- 黄太平
- MP4
- 丁泽芸
- 丁玉娟
- 严卫民
- 乐绍延
- 乔志峰
- 于永军
- 五岳散人
- 任和平
- 任晓军
- 任瑜
- 何建
- 何强
- 何晴
- 余三增
- 佚名
- 侯志川
- 俞永梅
- 倪建军
- 冯志远
- 冯恩国
- 凌河
- 刀弓
- 刘兴雨
- 刘家昌
- 刘富东
- 刘广权
- 刘德安
- 刘德法
- 刘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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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开江;
李灵雁;
朱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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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发布了《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对通过交易形式、收受干股形式、合作开办公司形式等不同形式的受贿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干股形式的受贿与合作开办公司、合作投资等方式的受贿表面上展现出差异性,时间上干股受贿是在公司企业经营的过程中,而合作开办公司、合作投资是在公司企业设立时。但笔者认为,两种受贿行为根本上具有内在一致性,均是没有出资却有权获得公司企业利润分成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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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国文;
罗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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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问题的提出案例一:王某曾系某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在任职期间,通过该区发改委主任韩某职务上的行为,为私营企业违规办理行政审批提供帮助,并收受该企业实际控制人钱某给予的现金人民币10万元。案例二:李某曾系某市政协副主席,在任职期间,通过市辖区区委书记钱某职务上的行为,为私营企业老板袁某违规承揽该区绿化、管道升级改造工程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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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柯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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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5年8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刑法修正案(九),新设了终身监禁制度。所谓终身监禁,是指对贪污、受贿行为,罪行极其严重,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不得减刑、假释的刑罚执行措施。通俗地说,终身监禁意味着腐败分子“把牢底坐穿”。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至今,转眼已有6个年头,终身监禁制度适用了7次,每个案件都触目惊心,佐证着终身监禁制度的重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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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子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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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明确要求,“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今年以来,在查处领导干部受贿行为的同时,对行贿者也加大查处力度,彰显了从严惩治、正本清源的决心,对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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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1;
项臻(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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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8年12月12日,由山东省聊城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临沂市政协原副主席李作良受贿、挪用公款、贪污案,在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检察机关当庭出示的证据显示,李作良的受贿手段五花八门,令人咋舌。负责棚户区改造,大肆索贿受贿李作良,1957年2月出生,山东临沂人,大学文化,1974年12月参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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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水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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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典型案例陈某,中共党员,A市B区人民法院原副科级审判员、执行局局长。2017年7月,叶某请托陈某帮助加快案件执行进度,后送给陈某茶叶、金戒指(价值2000元)等礼品。同年底,林某在申请执行时,也请陈某帮助加快进度,后送给陈某围巾等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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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敏;
杨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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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基本案情陆某为A村党总支书记,主持A村党政全面工作;刘某为A村村党总支委员、村委会委员、村委会主任,主持A村行政全面工作;2012年下半年,镇政府委托A村实施芦清公路硬化工程项目,陆某与许某商定,由许某承包该项目,陆某负责帮助许某顺利承接该工程、协调与政府的关系、协调工程中的矛盾与纠纷、顺利划款等,许某给予陆某工程造价10%的感谢费.陆某遂向镇政府及A村村村委会推荐了由许某来承接芦清公路硬化工程项目,最终许某顺利承接该项目,并于2013年5月与A村村委会签订了芦清公路硬化工程承包合同.同年7月,为获得陆某和刘某在该项目中的支持,使项目顺利开展,许某从应得的工程款中送给陆某3万元,并通过陆某送给刘某3万元.同年11月28日,许某收到该项目工程款后,送给陆某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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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振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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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全党列出了百余条纪律“底线”,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T.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6大类规定中,清晰列出了党员在工作生活中的“负面清单”.使党纪与国法各按其道、各守其位,共同发挥作用,对党员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形成了强烈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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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盈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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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体育受贿行为的存在严重损害了体育竞赛的公正性和公平性,体育受贿行为惩罚的正当作用也有两方面的指向,呈现主客观辩证统一.体育受贿行为在《刑法》惩罚过程中正当性是面向全体公民,若是存在违反法律和危害社会的行为就需要进行全面地惩罚避免出现事态加重的情况.体育受贿行为惩罚主要是控诉行为人的罪过,揭示受贿行为丑恶性,罪过一般是整治犯罪的根本依据,因此本文对体育受贿行为《刑法》规制进行分析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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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盈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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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体育受贿行为的存在严重损害了体育竞赛的公正性和公平性,体育受贿行为惩罚的正当作用也有两方面的指向,呈现主客观辩证统一.体育受贿行为在《刑法》惩罚过程中正当性是面向全体公民,若是存在违反法律和危害社会的行为就需要进行全面地惩罚避免出现事态加重的情况.体育受贿行为惩罚主要是控诉行为人的罪过,揭示受贿行为丑恶性,罪过一般是整治犯罪的根本依据,因此本文对体育受贿行为《刑法》规制进行分析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