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经营权
自主经营权的相关文献在1982年到2022年内共计183篇,主要集中在经济计划与管理、财政、金融、法律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83篇、专利文献24504篇;相关期刊162种,包括兵团工运、理论前沿、瞭望等;
自主经营权的相关文献由189位作者贡献,包括张娜、杨华中、申胜利等。
自主经营权—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24504篇
占比:99.26%
总计:24687篇
自主经营权
-研究学者
- 张娜
- 杨华中
- 申胜利
- 谭克虎
- 郭云
- 上进
- 丛福奎
- 于敏
- 亢巨福
- 任大鹏
- 任生
- 任道纹
- 何伟
- 何吉伦
- 何开弟
- 余忆青
- 俞天一
- 关丽辉
- 冀建民
- 刘世佳
- 刘伟
- 刘洪华
- 刘硕
- 刘莎
- 刘远举
- 刘青山
- 史曰发
- 史洪举
- 吴厚昆
- 周天和
- 周建
- 周晓辉
- 周相卿
- 和瑞玲
- 夏荣华
- 天亮
- 奚君羊
- 奚跃武
- 姚建国
- 姚润丰
- 姜润洲
- 姜煜
- 孙毓峿
- 安滢
- 宋才发
- 宫廷
- 封文莉
- 廖星成1
- 张乃贤
- 张俊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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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大鹏;
彭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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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研究目的:分析“非粮化”现象的形成逻辑,确立法律规制理念,提出完善相应法律制度的路径。研究方法:法律文本分析、法律规范解释。研究结果:(1)我国当前“非粮化”现象体现出国家耕地保护政策目标与种植主体经营权之间的矛盾;(2)当前耕地保护立法与中央政策中防止“非粮化”的要求不适配,缺乏明确可操作的法律保障制度;(3)“非粮化”现象本质上是市场失灵的表现,可采用经济法中的国家干预理论予以治理,以实现市场系统与政府系统资源的有效配置。研究结论:防止“非粮化”的法律制度构建应当以国家干预理论为核心,以赋权、限权、激励的设计思路为导向,最终实现兼顾保障农民收益与国家粮食安全目标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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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32年3月18日至21日福建省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在长汀召开,选举成立福建省苏维埃政府,张鼎丞任主席。1980年3月30日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福建省福州、厦门、漳州、泉州对外开放。1984年3月22日福建55位厂长、经理给省委领导发出《请给我们"松绑"》的呼吁信,要求扩大企业自主经营权,吹响国企改革的号角。2000年3月23日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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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厚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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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0年7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讲话时明确要求,"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要实施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平等保护国有、民营、外资等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完善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出台一系列政策,帮助支持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克服困难、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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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要实施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平等保护国有、民营、外资等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完善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要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加强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形成长期稳定发展预期,鼓励创新、宽容失败,营造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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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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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上海迪士尼乐园案"反映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与经营者自主经营权的冲突.该冲突的争议焦点在于"禁止自带"条款,通过加强经营者告知义务、完善行业规范与市场自律、实现消费者自我意识觉醒等解决争议,既保护消费者权益,又保障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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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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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企业享有自主经营的宪法权利与经济法权利,自主经营权在实践中出现的被主体弃舍的现象,严重影响了我国的社会经济秩序,产生了通过经济法义务进行规制的现实需求。法律义务具有建构社会秩序与保障个体自由的双重价值,面向权利生成的法律义务具有促成权利实现的重要功能。经济法秉持社会本位的基本原则,经济法义务具有更强的法律调整的目标指向性,以合目的性机制生成的企业自主经营的经济法义务,能够有效地规制企业破坏自身自主经营状态的行为,实现经济法的调整目标。企业自主经营的经济法义务主要包括要求企业合理行使自主经营权利、积极恢复自主经营状态的负担内容,企业违反自主经营义务,将承担相应的经济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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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0年是"十三五"的最后一年,也是中国天然气行业"十四五"规划工作的开启之年,中国天然气市场化改革已步入最后一程,产业版图变化格外引人关注。当前,天然气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十四五"期间更会全面推进,而改革就会进行利益调整,就会有企业受到冲击。"对于上游企业来说,受冲击较大的主要是油气公司,对于下游企业来说,受冲击较大的主要是一些燃气企业。对于城市燃气企业来说,自主经营权正在慢慢丧失,给这些企业带来了很大的压力与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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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四川川庆石油钻采科技有限公司,专业从事钻头、取心工具等井下工具的研发与生产以及配套钻井工程技术服务;公司通过了ISO9001、API7-1、API7-2、HSE、OHS、EMS体系认证、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评定,被国家科技部评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是中国三大石油公司一级供应网络单位,拥有进出口自主经营权,“川式”注册商标已成为国内外知名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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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万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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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对民营企业和其他市场主体在诉讼地位和法律适用上一视同仁、平等保护,为民营企业做强做优创造良好法治环境。在保护民营企业自主经营权上聚焦用力。妥善处理因政策变化、调整造成违约而侵犯投资主体合法权益的纠纷,妥善审理涉及税务、城建、工商管理、环保等与民营企业密切相关的行政诉讼案件,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充分保障民营企业自主经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