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标准
规模标准的相关文献在1991年到2020年内共计93篇,主要集中在经济计划与管理、法律、财政、金融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92篇、会议论文1篇、专利文献42990篇;相关期刊61种,包括领导决策信息、经济研究参考、中国招标等;
相关会议1种,包括中国世界经济学会第十次代表大会暨“国际经济新变化与中国对外经济政策”理论研讨会等;规模标准的相关文献由42位作者贡献,包括定军、李奇玥、武文卿等。
规模标准—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42990篇
占比:99.78%
总计:43083篇
规模标准
-研究学者
- 定军
- 李奇玥
- 武文卿
- 许俊康
- 高国民
- 何斌杰
- 兰光裕
- 冀厅
- 刘世锦
- 史彦
- 吕忠行
- 吴思敏
- 周月萍
- 孙华妤
- 孙恩杰
- 孙鸿武
- 孟军
- 宋汝贤
- 宋维良
- 张志军1
- 张文标
- 张艳
- 张马林
- 徐海星
- 徐菲艳
- 曹沫
- 本刊讯
- 朱乐尧
- 李彬
- 李金升
- 杨雅清1
- 樊晓丽
- 欧阳彦
- 段聪慧
- 江杰慧
- 汪才华
- 汪毅
- 王亮
- 王竹林
- 胡一武
- 邓才勇
- 邢良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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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菲艳;
吴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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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家庭农场适度规模经营对发展现代农业具有重要意义,越来越受到学者和政府相关部门的强烈关注.本文通过对家庭农场适度规模经营政策和已有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发现当前适度规模经营判断标准在设定和落实上不符合现阶段家庭农场发展要求.为引导家庭农场健康发展,需要通过信息共享、简化模型、调整补贴政策等措施,使以效益为导向的适度规模经营标准落地,使之成为可操作性较强的地方政府执行标准,促进家庭农场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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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雅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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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经国务院批准,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先后颁布《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发改委第16号令,以下简称“16号令”)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以下简称“843号文”),替代施行18年之久《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3号),重新确定了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和规模标准。笔者尝试从三个变化解读16号令和843号文,旨在更好理解立法本意,确定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从而指导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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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军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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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话题缘由2019年,某省一地方国企因扩大产能需要新建一条生产线。该生产线工业厂房施工项目合同估算价已超过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规模标准,该国企下属的控股子公司甲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具有承接该工业厂房施工的相应资质。就该项目是否可以由甲公司承接,招标人内部产生了三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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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文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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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规定范围内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达到所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一是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二是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三是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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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的规定,有关部门正在研究起草《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明确在我国境内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招标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该项立法工作意义重大,将对我国工程项目招标产生深远影响,社会各界对此广泛关注。结合工作实践,笔者对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范围和标准浅谈几点认识。建议招标标准予以细化有关方面对全部使用预算资金的项目达到一定数额标准的,应当强制招投标,已经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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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6月1日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下称《规定》)将全面实施。记者从四川省部分工程项目招投标代理机构处了解到,随着新规的实施,工程项目招投标将出现一系列新变化,低于100万元的监理项目将不再需要招标。"此前,不同地区必须招标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不一样,不同程度上扩大了强制招标范围,加重了市场主体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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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务院批准《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公布时注明"经国务院批准"。规定》的施行日期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规定》施行之日,2000年4月4日国务院批准、2000年5月1日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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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奇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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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修订)旨在重新划定强制招标范围以及重新确定强制招标规模标准.修订内容较现行规定有进步之处,强制招标范围中"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取代"商品住宅",使民营资本投资的商品住宅不再纳入强制招标范围,有助于市场主体有效优化配置资源.也有待斟酌考量的方面,公私合作项目的投资者选定程序应当纳入强制招标范围,而不适用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法定采购方式;强制招标规模标准应当是一个合理的参照标准,使其与变动的国家经济数据有关,而不只是对规定中金额数字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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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奇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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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修订)旨在重新划定强制招标范围以及重新确定强制招标规模标准。修订内容较现行规定有进步之处,强制招标范围中"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取代"商品住宅",使民营资本投资的商品住宅不再纳入强制招标范围,有助于市场主体有效优化配置资源。也有待斟酌考量的方面,公私合作项目的投资者选定程序应当纳入强制招标范围,而不适用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法定采购方式;强制招标规模标准应当是一个合理的参照标准,使其与变动的国家经济数据有关,而不只是对规定中金额数字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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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华妤
- 《中国世界经济学会第十次代表大会暨“国际经济新变化与中国对外经济政策”理论研讨会》
| 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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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讨论了我国外汇储备合理规模标准、财务和政策损益的评价和控制外汇储备快速增长的措施.回顾了现有关于外汇储备合理规模标准的理论,指出根据25%的M2指标,我国2011年6月M2为780820.85亿元人民币,以1美元兑6.45人民币计,25%的M2为30264.37亿美元.同期我国外汇储备31974.91亿美元,比标准值多了1710.54亿美元(5.35%).在外汇储备的财务和政策损益方面,本文首先指出,那些以国内金融或实业投资收益作为外汇储备的机会成本、与外汇储备投资收益相比较,得出我国外汇储备财务损失巨大的结论,既有悖于Heller(1966)、Agarwal(1971)创立的外汇储备成本收益分析框架,也不符合机会成本分析的学理逻辑和我国经济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