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权人
采矿权人的相关文献在1992年到2019年内共计134篇,主要集中在法律、矿业工程、工业经济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34篇、专利文献268914篇;相关期刊76种,包括山东国土资源、浙江国土资源、黑龙江国土资源等;
采矿权人的相关文献由69位作者贡献,包括吴林霖、无1、赵靖等。
采矿权人—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268914篇
占比:99.95%
总计:269048篇
采矿权人
-研究学者
- 吴林霖
- 无1
- 赵靖
- 于志忠
- 任民
- 何艳辉
- 侯俊东
- 全立新
- 刘权衡
- 刘艳君
- 华文
- 吕军
- 吴梅
- 吴涛
- 吴迪
- 孙丽娟
- 孙颀
-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1
- 宁清同
- 宁清同1
- 宋伟
- 宗杭旭
- 崔伟
- 康纪田
- 廖福源
- 张永强
- 张立权
- 徐韬
- 戴厚阳
- 敖志雄
- 李利
- 李国体
- 李慧
- 李金才
- 李雯
- 李风
- 李鸿睿
- 杨耀红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
-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1
- 湖北省水利厅1
- 湖北省财政厅1
- 王全生
- 王军胜
- 王宏杰
- 王晏玲
- 王晓钟
- 王清华
- 甄成
- 由梓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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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清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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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法律上赋予采矿权人生态修复义务,在其不履行相关义务或履行不符时追究生态修复责任,具有正当、充分的法理基础,包括企业社会责任、公平原则、生态原则、损害担责原则;但是采矿权人承担生态修复责任须具备以下条件:采矿行为导致了矿区或周边区域的生态损害,采矿行为违反法律规定;违反生态修复义务是采矿权人承担生态修复责任的前提条件;采矿权人承担生态修复责任的实际修复主体可以是第三方,修复方式主要包括土地复垦、植被恢复、矿坑回填或加固、开发矿区生态公园等,无论何种方式,皆须遵守生态规律,以生态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但生态修复责任之承担以充足、可靠的修复费用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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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权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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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非采矿权人无证采矿行为是侵犯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的行为,其采出矿石行为就是破坏矿产资源行为,与采取的开采方法是否合理无关."造成矿产资源破坏"是无证采矿造成的矿产资源消耗,是专属于无证采矿行为的危害结果.正确定义非采矿权人无证采矿行为"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概念,去除采矿权人弃采矿产行为客观方面使用的"破坏"概念,明确区分两类违法采矿行为,有利于惩治无证采矿,保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也是为采矿权人符合"三个规定"的采矿行为并不侵犯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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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湘政办发[2019]54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湖南省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土矿专项整治行动方案(2019—2021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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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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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粤自然资规字[2019]2号各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妥善解决实际工作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申请资料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5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6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省采矿权管理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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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清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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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法律上赋予采矿权人生态修复义务,在其不履行相关义务或履行不符时追究生态修复责任,具有正当、充分的法理基础,包括企业社会责任、公平原则、生态原则、损害担责原则;但是采矿权人承担生态修复责任须具备以下条件:采矿行为导致了矿区或周边区域的生态损害,采矿行为违反法律规定;违反生态修复义务是采矿权人承担生态修复责任的前提条件;采矿权人承担生态修复责任的实际修复主体可以是第三方,修复方式主要包括土地复垦、植被恢复、矿坑回填或加固、开发矿区生态公园等,无论何种方式,皆须遵守生态规律,以生态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但生态修复责任之承担以充足、可靠的修复费用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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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鸿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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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甘肃省合作市早子沟金矿位于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以西9公里,是一岩浆期后中-低温热液(交代)构造蚀变岩型金矿床,矿石主要有用组分为Au,伴生有益元素为Ag和Sb,属含有害元素As、S、C的选冶矿石。该矿床发现于1996年,2001年首次设立采矿权,现采矿权人为甘肃省合作早子沟金矿有限责任公司,勘查单位为甘肃省地矿局第三勘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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