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一条龙':回顾与反思

摘要

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体系中,"政法一条龙"、"社会一条龙"暨"两条龙"工作机制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它是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独有制度之一,是贯彻"综合治理"理念的具体步骤,也是延伸帮教、共同挽救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的有效措施之一.在"两条龙"工作机制中,"政法一条龙"又直接处于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第一线,居于核心与指导地位.回顾"政法一条龙"的历史,总结相关经验,反思其不足,能够为完善这一制度提供有益参考.“政法一条龙”工作机制的历史已经有近三十年了,期间经历了从思想萌芽与制度初现、确立与发展、成熟与完善三个阶段。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是“政法一条龙”三十年一直坚持的原则,公检法司在密切配合上取得相当不错的成绩,在监督与制约方面也摸索出一整套工作机制。提出“政法一条龙”各部门分工不清,尚需进一步完善、明确;“政法一条龙”配合有余,监督、制约不足,应加大相互制约、监督力度;“政法一条龙”制度性建设落后,尚待进一步完善;“政法一条龙”以办理案件为中心定位值得商榷,应确立办案中特殊预防、办案以外工作中一般预防,并重点向办案以外工作倾斜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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