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会议>2015中国城市规划年会 >委员会制度在城市交通监管的实证研究——以南京乘客委员会为例

委员会制度在城市交通监管的实证研究——以南京乘客委员会为例

摘要

城市规划中的公众参与有利于提高规划的科学性,也是对公民参与权利的保障,在城市交通规划领域,委员会类型的公众参与制度能够优化交通资源配置,实现交通问题改善的低成本高效率.当前,中国普遍开展的公众参与无论是参与度还是深度都不够,这也导致和公众参与有关的研究大多数是以理论推演与探讨为主,反应在交通运输管理领域,则是缺乏对于典型公众参与模式的实证分析与研究.南京市公共交通乘客委员会是为数不多的实证案例之一,同时也是交通方面第一个较为成熟的公共委员会组织.这样一个以普选和直聘相结合的方式选举出的由普通市民和相关专家组成的委员会在南京市公交现状整治与监督、公交线路优化、出租车运营监督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由于自身运营的缺陷、资金来源的不独立和缺乏制度与法律保障,其公众参与的作用和程度呈逐年下降的趋势.本文在对其问题与缘由分析的基础上认为找准定位,提升话语权是提升委员会组织、委员会制度的公众参与能力的关键,而这对于完善中国公众参与制度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