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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质量互变原理看数学方法的局限性

摘要

用数学方程或函数对事物的客观规律进行定量的描述是自然科学严密性和精确性的内在要求。然而描述事物变化规律的数学方程一旦确定下来,方程中变量的个数以及变量之间的关系都是不变的,而事物发生质变时,就有新的质的产生,各个属性之间的关系也会发生变化。在函数关系中自变量与函数只是单向的线性关系,没有从函数到自变量的反馈。函数是通过自变量的外在变换而得到的,不是基于自身而发生的内在变化过程,函数的某一时刻的数值没有把它以前的变化过程继承下来。而事物发生的变化过程中各个属性是相互影响的,内因是变化的根据,事物发生的变化也是基于自身发生的内在的变化,量变产生质变是对事物变化过程的继承。数学方程和函数的这种外在性决定了它们无法反映事物的质的规定性,以及事物质变和量变相互交融的内在变化过程。如果忽略了事物发生的质变,或者把质归结为量,并不能真正实现对客观规律的精确描述。数学方程是对规律的外在的描述,方程的形式不变性并不等价于规律自身的同一性。相对性原理是对规律客观性和普遍性的反映,把相对性原理看做是描述物理规律的数学方程在坐标变换下形式的不变性是对相对性原理的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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