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法上的第三方义务

摘要

为了弥补行政机关执法资源的不足、充分利用私人主体的力量,行政实践中发展出了第三方义务制度.承担第三方义务的私人主体拥有技术或者经营、管理上的优势,可以更好、更符合成本收益分析的要求而发现与阻止违法行为.法律控制越是复杂,立法者越是需要使用侵权法、第三方义务制度与政府规制来共同实现法律实施与遵从目标、实现最佳威慑效果.不过,使用第三方义务的效果仍然有待进一步观察.产生有效的威慑是判断第三方义务是否适当的关键,除非第三方义务可以有效阻止违法行为,否则立法者不应过多地赋予私人主体承担第三方义务.政府如何更好地监督第三方义务主体,如何保护相对人的言论自由、平等权、职业自由等基本权利,均是构建第三方义务制度需要认真考量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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