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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文物修复和日本国宝修理装潢师联盟

摘要

①文物保护行政与修复:日本的文物保护行政作为近代国家的行政责任开始于19世纪末,政府站在指导立场将修复委托给民间,并运用文物修理补助金制度.②文物修理的理念与方法论的形成:基于文物的价值观和关于修复的整合性的理论研究,文物修复所需的指导基准最终于20世纪后半期形成,并用于预防文物修复的不规范性.③资格制度--日本国宝修理装潢师联盟的举措:文物修复的另一个必要条件是技师或工房的技术能力的证明,但日本没有国家级的文物修复资格制度.因此,日本国宝修理装潢师联盟作为绘画、书法和古代档案的修复企业的组织在2003年开始面向成员企业实施资格制度,资格制度是面向个人的,但可以成为工房的能力保证.联盟的努力被社会承认,也对文物修复的安全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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