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会议>2004年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 >浅谈林权制度改革和登记发证中的法律适用

浅谈林权制度改革和登记发证中的法律适用

摘要

我们要推动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促进外部生产要素向林业流动,就必须在运用物质利益原则上做文章,在激活各种利益主体上找潜力,在调整所有制结构上动脑筋。新世纪蓬莱林业要实现跨越式发展,就必须在林业发展机制上实现创新与跨越,大步走向市场,让植树者受其益。务林者得其利。rn 本文指出林权制度改革的核心是依法确权,并介绍了林权制度改革应坚持四项原则:(1)因地制宜、分类指导;(2)有利于“增量、增收、增效”;(3)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4)坚持依法治林。提出林权制度改革应采取多种形式,严格规范依法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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