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会议>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 >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量刑规范及其实现

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量刑规范及其实现

摘要

自2014年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明确提出"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改革任务以来,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以下简称《四五改革纲要》)和《关于深化检察改革的意见(2013-2017年工作规划)》中,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视为改革法院改革和检察改革规划中的重要内容予以强调和重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从纯粹的改革构想转化为具体的制度规范.《试点办法》的出台,明确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条件,规范了相关诉讼程序,更是为改革的全面推进提供了方向上的指引,同时也标志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从无到有、从理念酝酿到落地实践的改革步骤基本完成.分析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量刑障碍并建议明确“认罪认罚”与自首、坦白等从宽量刑情节的关系,明确实体从宽的幅度,明确从宽的权利供给模式。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