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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七)》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法活动罪之解析

摘要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刑法修正案(七)》第8条将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行为进行了入罪化处理.尽管刑法修正案已经将此种行为明确规定为犯罪,但由于该罪的行为性质、行为方式、行为对象等的复杂性,使得刑法理论中的诸多问题在该罪中都有所体现.基于此,文章对该罪的一些典型问题进行了研究,以便在理论上全面理解本罪,在司法实践中准确运用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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