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死亡病人与病情分级的分析

摘要

目的:本院急诊于去年起开始执行急诊病情分级,为了解病情分级的实际执行情况,选择2012-6-1至2012-11-30共742例评估病例,以及对32例经急诊入院或在急诊死亡的病例进行分析,并对急诊病情分级的实际效能进行讨论.方法:本院使用加拿大急诊预检标尺(CTAS)结合我国《急诊病人病情分级试点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根据病情把病人分为Ⅰ、Ⅱ、Ⅲ、Ⅳ级,Ⅰ级为马上需要抢救的病人,Ⅰ、Ⅱ均为重症病人.Ⅳ级又按病情分为Ⅳ1、Ⅳ2两级.所有入观病例均由高年资护士、医生进行两次病情评估.结果:目标时间段内,共742例病例经急诊病情分级,其中29例在入观、入院后死亡。另有3例经急诊科入院而最后死亡的病例未经病情分级。742例病情分级中分为Ⅰ级者17例,占2.29%,I级病例中死亡15例,占同级病例的88.24%。II级者45例,占6.06%,II级病例中死亡10例,占同级病例的22.22%。因为分析的病例都是留观病例,所以Ⅲ级病例最多,共533例,占71.83%,Ⅲ级病例中死亡3例,占同级病例的0.56%。IV级者147例,占19.81%,IV级病例中死亡1例,占0.68%。结论:在各级病例中,死亡率顺次下降,说明病情分级在急诊临床工作中己表现出明显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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