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员额制度探讨

摘要

我国实行法官员额制度的现实困境是:人员结构不合理,法官队伍数量庞大;法官队伍整体素质不高;法官职务的非法官化占比较大.怎样科学、合理地确定法官员额?主要考虑的因素有:司法辖区人口和面积、案件数量、工作量、审级功能设置与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现有的法院编制比例等.建立法官员额制度是中国司法改革的方向.但是,任何一项改革牵一发动全身,都必须由其他方面的改革相配套,辅之以一揽子改革措施.具体来说,应当与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配套进行:明确各级法院的职能定位,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完善法官选任制度,确保少数高素质的法官行使审判权;推行法官助理制度,保证法官专司审案;减少非办案岗位占用的法官员额;建立法官的职业保障,提高法官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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