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保护路产路权怎能心慈手软

摘要

当前,针对破坏高速公路附属设施的行为在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下,大多以盗窃罪定罪量刑,在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下,大多以盗窃罪定罪量刑,导致盗窃高速公路附属设施的行为屡禁不止.作者认为应充分运用现有法律条款,积极细化现有法律规定,推行全国统一的司法解释,同时加强社会公众的普法教育,多管齐下才能有效保护高速公路附属设施,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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