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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基层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研究

摘要

2015年7月1日,第二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决定》,随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制定了《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关于加强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入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检察机关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办案指南(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用于指导工作.2017年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行政诉讼法作出修改,将《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增加一款,在第四款中赋予人民检察院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依法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力,该修改标志着在立法上明确授权检察机关有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权力,标志着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在中国初步建立.2018年3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诉讼地位、诉讼权利义务、程序启动、诉讼费用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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