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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引言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三)研究的方法
一、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概述
(一)1991年《水土保持法》中“三区”划分
(二)2011年《水土保持法》中“两区”划分
(三)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的特殊性
(四)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特征
二、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实施生态补偿的正当性
(一)生态补偿是水土流失治理外部性内部化的有效手段
(二)生态补偿能增进重点防治区的重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三)生态补偿是协调重点防治区不同主体利益的平衡机制
(四)生态补偿彰显维护社会秩序及兼顾公平和效率的法律价值
三、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生态补偿制度的实践与困境
(一)现状分析
(二)实践状况
(三)实践经验
(四)法律挑战
四、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完善
(一)健全生态补偿立法的基本目的
(二)重点预防区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设计
(三)重点治理区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安排
(四)建立生态补偿的法律保障机制
参考文献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