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 绪论
1.1 研究背景
1.1.1 我国野生动物保护现状
1.1.2 我国野生动物保护立法现状
1.1.3 国外野生动物保护立法现状
1.1.4 野生动物保护的国际公约
1.2 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必要性及意义
1.2.1 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必要性
1.2.2 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的重要意义
2 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概况
2.1 我国野生动物资源概况
2.2 我国野生动物保护取得的成绩
2.2.1 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保护了野生动物资源
2.2.2 拯救工程的实施使一些濒危物种得到恢复
2.2.3 野生动物保护基本制度初步形成
2.2.4 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
2.3 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经验
2.4 现实对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提出的挑战
2.4.1 非法贸易猖獗
2.4.2 动物入药加剧了对野生动物资源的消耗
2.4.3 对人工养殖野生动物的管理存在漏洞
2.4.4 食用野生动物现象严重
2.4.5 野生动物栖息地破坏严重
2.5 本章小结
3 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存在的问题
3.1 立法目的的缺陷
3.2 野生动物保护范围过于狭窄
3.3 野生动物概念定义不科学
3.4 野生动物保护法与现行刑法严重脱节
3.5 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不力
3.6 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制度的缺陷
3.6.1 补偿制度操作性不强
3.6.2 补偿主体不明确
3.6.3 补偿经费无保障
3.6.4 计算损害的标准不明
3.7 资源产权形式单一
3.7.1 所有权权能界定不清晰
3.7.2 鼓励驯养繁殖与养殖者积极性受制约的矛盾
3.8 生境保护制度有待完善
3.8.1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存在不足
3.8.2 自然保护区管理存在不足
3.9 尚未对野生动物予以福利
3.10 尚未与国际条约相接轨
3.11 本章小结
4 典型国家野生动物立法借鉴
4.1 典型国家野生动物立法介绍
4.1.1 日本《濒危野生动植物种保存法》
4.1.2 美国《濒危物种法》
4.1.3 德国《动物福利法》
4.1.4 《瑞士动物福利法》
4.2 对完善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启示
4.2.1 法律内容尽量具体明确
4.2.2 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以弥补我国的立法空白
4.2.3 提高公众参与意识
4.2.4 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
4.3 本章小结
5 完善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设想
5.1 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应坚持的原则
5.1.1 尊重野生动物生存权利原则
5.1.2 生态优先原则
5.1.3 预防为主原则
5.1.4 全面保护原则
5.2 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具体对策
5.2.1 转变立法目的并扩大野生动物的保护范围
5.2.2 对野生动物予以科学的定义
5.2.3 尽快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刑事立法的有关条款
5.2.4 保护野生动物的栖息地
5.2.5 健全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制度
5.2.6 健全野生动物资源产权制度
5.2.7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自然保护区管理的改进
5.2.8 增加相应的动物福利条款
5.2.9 明确国际条约的地位及义务的履行
5.3 本章小结
结论
参考文献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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