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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本量利模型的水火电统筹收益分享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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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一章 绪论

1.1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1.1.1研究背景

1.1.2研究意义

1.2国内外文献综述

1.2.1国外文献综述

1.2.2国内文献综述

1.3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1.3.1研究思路

1.3.2研究方法

1.4创新点

第二章 相关理论基础

2.1电力市场理论

2.2管制经济理论

2.2.1传统管制模式

2.2.2激励相容管制理论

2.3本量利分析理论

2.3.1本量利分析基本原理

2.3.2本量利分析基本模型

第三章 水火电统筹相关问题界定及现状分析

3.1水电消纳问题界定

3.1.1水电消纳的模式

3.1.2水电消纳的方式

3.1.3水电消纳的问题

3.2火电统筹问题界定

3.2.1火电统筹的内容

3.2.2水火电统筹的必要性

3.2.3火电统筹的问题

3.3 H省水火电统筹现状分析

3.3.1 H省水火电发电量情况分析

3.3.2 H省水火电装机容量及利用小时情况分析

第四章 水电消纳引起火电统筹分析

4.1火电发电量敏感性分析

4.1.1市场需求电量参数敏感性分析

4.1.2水电发电量参数敏感性分析

4.1.3外购电量参数敏感性分析

4.1.4外售电量参数敏感性分析

4.1.5影响火电发电量关键性参数敏感性比较分析

4.2火电企业本量利模型分析

4.2.1火电企业成本分析

4.2.2火电企业收入分析

4.2.3火电企业盈亏平衡模型建立

4.2.4火电企业管制收益模型建立

4.3案例计算分析

第五章 基于水电消纳与火电统筹的收益分享机制设计

5.1基于水电消纳与火电统筹的最优购电决策模型

5.1.1目标函数

5.1.2约束条件

5.1.3案例计算分析

5.2不同情景下水火电企业的收益分享机制

5.2.1基本假设

5.2.2典型情景分析

5.2.3小结

5.3水火电企业的平衡账户设计

5.3.1主要思路

5.3.2案例计算分析

5.3.3小结

第六章 促进水电消纳与火电统筹的相关政策建议

6.1管制政策方面

6.1.1明确制定科学的投资回报率管制政策

6.1.2利用节能减排政策补贴或碳交易收入进行火电统筹

6.2交易制度方面

6.2.1建议实行差量合同制度

6.2.2设立发电量风险的平衡账户

结论与展望

参考文献

致谢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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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水电站的来水具有很大随机性,不同年份不同时期内各时段的河流径流量也是随机变化,因此水电上网电量具有很大不确定性。按照国家《可再生能源法》,水电是清洁可再生能源,水电及其它可再生能源应该优先且全额消纳。 近年来,随着水电装机容量的不断扩大,水电大发,同时受当前国内宏观经济下行影响,用电需求增长速度明显小于预期,甚至出现负增长,部分水电比重大的省份,在优先且全额消纳水电的情况下,导致火电企业发电利用小时大幅度降低,火电企业出现经营困难甚至较大幅度的亏损。水电出力丰枯变化大,火电要为水电让出发电空间,并为水电调峰。但是火电企业没有得到应有的补偿,没有建立起这方面的利益平衡机制。在目前特殊的电源结构中火电企业的利益缺乏保证机制,没有体现公平与合理的管制原则。同时,水电的不确定性决定了火电需要承担枯水期的主要发电责任和其它时期的腰荷、峰荷和调峰等任务,在火电企业必须存在的前提下,提出了水电消纳与火电统筹的问题。因此,在水电消纳的同时,必须确保火电企业的合理收益问题,需要在水、火电企业中寻求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利益平衡机制。 本文研究的重点是综合运用本量利分析基本原理和管制经济理论,火电企业在盈亏平衡和获得管制收益两种情况下的发电利用小时与实际发电利用小时进行比较以及需要统筹的火电利益小时进行分析,建立水火电企业之间的收益分享机制。在管制经济条件下,丰水年水电企业获得的超额收益应该在保证其合理收益情况下补偿给没有达到合理收益的火电企业,因为在管制制度下,只要是有效资产即在生产中发挥了相应作用的资产,都必须且只能获得合理或准许收益;反之,在枯水年时,火电企业获得的超额收益应该在保证其合理收益情况下补偿给没有达到合理收益的水电企业。水、火电企业之间收益协调机制是政府管制与企业要求的交集,是保证电力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制度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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