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学位 >清代州县书吏探析
【6h】

清代州县书吏探析

代理获取

目录

封面

声明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目录

第1章 引 言

1.1 选题来源及研究意义

1.2文献综述

1.3研究方法及写作思路

第2章 书吏概述

2.1“书吏”界定

2.2书吏的种类

2.3书吏的历史沿革

第3章 清代州县书吏之录用

3.1录用方式

3.2录用标准

3.3任用期限

第4章 清代州县书吏之监督管理

4.1书吏监督管理的方式

4.2书吏监督管理的问题及失控原因

第5章 清代州县书吏之评价

5.1清代对州县书吏的评价

5.2近现当代对州县书吏的评价

5.3清代州县书吏评价之我见

第6章 清代州县书吏形象再思考

6.1书吏并非“奸贪”代言人

6.2书吏并非“豺狼豹虎”之辈

6.3书吏并非“蠹政害民”

6.4“多面”书吏的原因解析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附录A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展开▼

摘要

书吏在封建社会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是统治机构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他们在政治统治中扮演着双重角色,既有受人赞誉的一面,也有被人唾弃的一面。笔者将以清代州县书吏为考察对象,研究其来源、选任、日常活动及监督管理等方面,探讨这一特殊群体的社会历史地位和作用。
  既有论及书吏的文章,腔调几乎千篇一律,人们常常将他们描述成无恶不作的奸棍,认为他们“奸贪”,常常假借官府权力,中饱私囊;披着封建法规的外衣,如“豺狼豹虎”般压制百姓;如虫子般腐蚀着衙门,“蠹政害民”。然而,学术界也有学者认为书吏虽身份卑微,却是政府机构中最得力的爪牙,对于政权的稳固,社会安定的维系,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书吏展现出“唯利是图”、“毒虫猛兽”、“衙蠹”的形象是侧面的,并不代表整个书吏群体。由此可以看出,书吏作为封建统治制度下必然会出现的群体,形象不是单面的,而是多元的,问题是,该如何看待承载于书吏身上截然不同的社会形象?笔者认为,不法书吏固然有其可恶之处,但书吏群体并非一无是处,他们熟悉业务,精于案牍,了解国情和民情,在诸多方面体现出了其积极意义。若将其形象仅仅定位在“贪赃枉法”、“豺狼豹虎”、“衙蠹”的层面,笔者并不认同,这样的评价未免有失公允。书吏并非官方话语下的“洪水猛兽”,也非专门欺压百姓之无耻小人,大多数的书吏们还是忠于事实和法律,维护普通百姓的利益的。
  目前人们对书吏的评价不可能包含书吏集团的全部形象,对他们的评判还需进行深入的剖析。本文拟以清代州县书吏为研究对象,以静态的正史、通典、档案、地方志等资料为研究蓝本,通过具体事例来分析书吏在司法实践中体现出的职能以及对书吏的监管等问题,以期对书吏的形象重新梳理,做出一个中肯和适当的评价。本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一、引言。笔者将综述选题来源及研究意义、当前学术界对书吏的研究现状及研究方法等。二、书吏概述。笔者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书吏进行描述:书吏概念的界定、书吏的种类及历史沿革。三、清代州县书吏之录用。此部分一方面讲述书吏的录用方式,书吏的来源主要有佥充、贿买、捐纳等几种方式;另一方面则讲述书吏的录用标准和任期。四、清代州县书吏形象再思考。这部分是整篇论文的核心内容。人们常说:“官清似水,吏滑如油”,部分书吏确实在诸多方面表现得唯利是图,耀武扬威,祸国殃民,但这并不能囊括整个书吏形象,大多数的书吏还是会竭力襄助地方官处理相关事务的。五、清代州县书吏之监督管理。书吏是专门的法律人员,从司法实践的层面来看,书吏实际上操纵了清代地方政府的司法与政治,因此,清王朝常常被认为是“与书吏共天下”。为了根除这种弊端,地方官员采取了种种措施,包括法律监督、司法监督等几个方面。六、清代州县书吏之评价。这一部分主要讲述清代对州县书吏的评价,近现代对州县书吏的评价,笔者也将对清代州县书吏所扮演的角色发表自己的见解。如何正确地看待其所扮演的角色,也是本文论述的一大重点。
  通过对书吏形象的再分析,不仅有助于真实地把握清代州县书吏生活的境遇,而且更容易对中国古代传统法律文化有进一步的认识。以古鉴今,对我们辩证地分析社会中的一些现象同样有借鉴意义。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代理获取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