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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过度公共投资的成因分析——一个新制度经济学视角下的博弈分析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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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西北大学学位论文知识产权声明书及西北大学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

摘要

1导论

2相关文献评述

3地方政府公共投资的现状及制度环境

4地方政府公共投资过度的成因分析

5地方政府公共投资行为的外部性分析

6本文的主要结论及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和所获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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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综合运用新制度经济学中的“产权分析方法”、“交易费用理论”,和“合约理论”,在博弈分析的框架下系统阐述了地方政府过度公共投资行为的成因及其外部性。认为地方政府官员面临经济和政治双重激励,在约束软化的条件下,必然会出现公共投资过度的现象。 本文认为地方政府公共投资的制度环境主要包括:土地产权存在“法权与事实上的产权不相一致”;财政资金的使用权主要掌握在各级政府手中;上级政府对地方政府政绩考核的主要指标是地方的GDP和税收;地方居民及人大对政府的监督不力。在简要刻画了制度环境之后,本文首先通过一个三方博弈模型分析了地方政府官员所面临的经济激励,在寻租利益集团所提供的利益诱惑和当地居民及其人大监督不力的条件下,进行公共投资是地方政府官员的“理性选择”。其次分析了上级政府政绩考核体系对地方政府官员提供的晋升激励,认为政治收益也是地方政府官员进行公共投资时所考虑的重要变量,地方政府间在公共投资领域的竞争也与晋升激励有关,并形成了“囚徒困境”的局面,使地方政府的公共投资行为进一步扭曲,最终加剧了公共投资过度。 最后,本文提出地方政府过度公共投资的矫正及其政策含义,认为要防止地方政府在公共投资中的机会主义行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从产权改革的角度来看,要通过产权的清晰界定,限制地方政府对公共资源的攫取,防止地方政府寻租行为的发生;从民主的角度来看,提高人大的监督权利,特别是对地方政府公共投资项目的审批权,并通过机制设计,提高地方居民监督政府官员的激励;从政策制定层面,上级政府在制定与地方政府有关的公共投资政策的时候,要考虑到地方政府官员的激励,所制定的政策应具有激励相容和自我实施的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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