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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工作必须增强保护意识

         

摘要

@@ 作为经鉴定永久保存的档案,一般在形成单位保管一定时期后,应集中移交至档案馆保管,以更大限度地发挥档案对社会的利用价值,这是档案处理的正常流程.而如今让人始料不及的是,一些具有文物价值的档案,如科技史料、合同书、名人手稿、手迹等,没有成为档案馆的馆藏,却以文物的身份纷纷走进了博物馆,这种档案流动的"非正常"现象,虽然对档案部门暂且谈不上带来多大的影响,但若持续下去,必然会危及档案的完整与安全.而要阻止这种势头的发展,各地各级档案馆恐怕不能像以前那样,完全依赖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干预,还是应当在执行和完善有关法律、认识和克服自身的弱点上作出打算与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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