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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的地产市场与地价政策

         

摘要

正 要点:北京的地产市场不是土地所有权的市场,而是有限期的土地使用权的市场,分为土地使用权首次从政府手中取得的一级市场和在土地使用者之间再次转移的二级市场。政府实行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屋所有权的主体一致的原则,有限期使用权的土地上的房屋所有权,实际上也是有限期的。在地价方面,政府制定了基准地价,由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土地开发及其他费用三大项构成。具体一宗土地地价的高低,由坐落地点、用地性质、建筑容积率、土地使用权年限、基础设施通达程度、拆迁补偿的复杂程度及市政代征地数量等因素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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