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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明确App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运营者收集信息不得'出圈'

         

摘要

3月22日,从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获悉,国家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四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明确了地图导航、网络约车、即时通信、网络购物等39类常见类型移动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要求App不得因为用户不同意提供非必要个人信息,而拒绝用户使用其基本功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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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防伪报道》 |2021年第3期|6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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