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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作指导意见》

         

摘要

cqvip:第一条:为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诚信守法经营,规范公开加工过程,推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制定本意见。第二条:本意见所称明厨亮灶,是指餐饮服务提供者采用透明、视频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展示餐饮服务相关过程的一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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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食品》 |2018年第10期|158-15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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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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