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医药导报》 >辽宁38家“三甲”医院互认病理诊断结果

辽宁38家“三甲”医院互认病理诊断结果

         

摘要

1月4日,辽宁省卫生厅发出通知,从2007年开始,病理诊断结果在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附属盛京医院、附属第四医院、辽宁省人民医院、辽宁省肿瘤医院等38家“三甲”医院可以互认了。这样可以为广大患者减少重复检查,节省医疗费用。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