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核工业》 >关于集团公司投资经营的设想与对策

关于集团公司投资经营的设想与对策

         

摘要

1999年7月完成的军工部门机构改革,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依法成为特大型国有企业与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投资主体和资产经营主体。与其他所有公司一样,生存、发展与获利成为集团公司的最终经营目标。由于改组前的中国核工业总公司政企不分,以计划经济为主,投资经营的职能和意识不强,因而如何做好投资经营工作,实现集团公司的最终经营目标。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