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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律思维理解定金合同

         

摘要

[案例介绍]某市邮政局和D超市签订了一份邮送广告合同,合同的总价款为3000元。双方签订了定金合同,约定自主合同成立起2日内,D超市向邮政局支付1000元定金。而事实上,D超市仅在合同约定时间交付了500元定金。后来,由于印刷公司未能及时将邮送广告印刷出来,导致邮政局没有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发布邮送广告。因此,D超市要求邮政局双倍返还定金2000元,而邮政局以仅收到500元定金为由,拒绝返还2000元定金,只同意返还1000元,于是双方发生纠纷。D超市起诉至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邮政局返还D超市定金1000元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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