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社会保障》 >集体协商解争议

集体协商解争议

         

摘要

<正>案例李某和很多老乡一起从北方农村进入南方某城市打工,被一家制鞋厂聘用。制鞋厂与李某等人分别约定,工作8小时的基本工资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要拿到较高工资,必须长期加班、付出更多辛劳。制鞋厂的工作机械、单调,工作强度较大,生产环境也较差,很多职工不堪忍受企业的压榨,纷纷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