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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如何防范培训争议

         

摘要

<正> 案例:一外商投资企业某电气有限公司与员工叶某于1998年6月23日签订一份劳动(聘用)合同书,聘用期限为一年。合同约定:双方签订的培训协议,作为《劳动(聘用)合同书》的补充附件,与《劳动(聘用)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999年4月8日,该公司与叶某签订一份《出国培训协议》,由公司出资,选派叶某去美国培训,培训期限为1999年4月15日至1999年7月15日,培训约定了服务期限和违约赔偿方式。1999年7月15日后,公司根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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