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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致残职工的生活应切实保证

         

摘要

<正> 主持人: 我1991年参加工作,1993年因工负伤失去双臂,被鉴定为一级残废,厂内同意我退休。但到社会保险站申请时,他们说我缴费年限不足15年不符合退休条件,不能办理退休。可是厂子已停产,只有3人留守,无法支付我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应得的待遇。但他们的工资都发不出,我该怎么办? 湖南永州市一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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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中国社会保障》 |1999年第9期|25-2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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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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