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华商标》 >期刊名称的商标注册问题——上海交通大学诉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

期刊名称的商标注册问题——上海交通大学诉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

         

摘要

<正>要旨:期刊名称一般在于简要提示内容,而商标的意义则在于发挥区分出版物来源的功能。出版物名称和商标在保护范围上不能等同,出版物名称不能当然注册为商标,但符合商标法规定的期刊名称可以注册为商标。"交大法学"本身不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而相关证据显示"交大法学"已经和上海交通大学建立了较为稳定的对应关系,相关公众能够识别商品的来源,故可以注册为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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