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华会计学习》 >谈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及使用范围的选择

谈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及使用范围的选择

         

摘要

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制度》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企业应当在期末分析各项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预计可能产生的坏账损失,并对预计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由企业自行确定。此项规定既体现了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亦赋予了企业较大的自主权,对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和全面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了解并掌握计提坏账准备的各种方法及适用范围,对规范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