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不动产法研究》 >日本区分所有建筑物修复制度的考察分析与启示

日本区分所有建筑物修复制度的考察分析与启示

         

摘要

cqvip:引言区分所有建筑物的修复(复旧)是区分所有建筑物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之一,是区分所有建筑物因地震、火灾、风灾、水灾、泥石流、煤气爆炸、飞机坠落以及机动车的冲撞等偶发性灾害导致区分所有建筑物一部灭失所实施的修复(或复旧)行为。我国《物权法》对此只有简略的规定,不足以应对实际的需要。当代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比较法中,日本法对此制度作了翔实、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