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企业合规论丛》 >行业协会的信息交换行为及其违法性认定

行业协会的信息交换行为及其违法性认定

         

摘要

行业协会对竞争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作为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条件下的"第三只手"——行业协会也会失灵。行业协会最重要的职能便是发布信息。行业协会可以亲自或由会员企业实施信息交换行为,但此种信息交换有可能演变为价格共谋等限制竞争的行为。在行业协会信息交换行为的违法性确认上,应考虑本身违法原则和合理原则的适用,且需关注信息本身的特征、相关的市场环境、信息交换对相关当事人的影响程度,以综合判断行业协会的信息交换行为是否限制了竞争。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