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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卫计委:支持开办医养结合服务机构

         

摘要

民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4月8日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许可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民政和卫生计生部门配合打造"无障碍"审批,对于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10个工作日内可申请到设立许可。《通知》指出,医疗机构面向老年人开展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应当按照《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规定,申请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民政部门将予以优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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