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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陆与中国台湾地区伪证罪主体比较研究

         

摘要

<正> 伪证罪是一种古老的犯罪,在历史上,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将之视为犯罪并予以处罚。我国大陆与台湾地区也十分注重惩治伪证罪,都分别在其现行刑法与现行“刑法”中对其加以明文规定。撇开两岸间意识形态的差异以及伪证罪的其他构成要件不谈,单就其各自刑法与“刑法”对伪证罪的主体之规定而言,就存在颇多差异。本文试就两岸间伪证罪立法中的主体问题进行比较研究。

著录项

  • 来源
    《当代法学》 |2003年第6期|101-104|共4页
  • 作者

    陈正沓;

  • 作者单位

    深圳大学法学院 讲师 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生 518060;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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