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政协》 >政党分类的依据及其普适性——兼论领导党和参政党

政党分类的依据及其普适性——兼论领导党和参政党

         

摘要

中国将其存在的九个政党分为执政党和参政党两种类型,然而,执政和参政是功能的不同,并不能表明政党的性质。不仅如此,从普适性来讲,对于缺失执政功能的政党如何也具有政党属性这个问题,一直缺乏被认同的合理解释。因此,中国政党制度的创新在理论上必须由具有普适性的政党分类依据提供其合理支撑。政党分类的依据主要包括执政资格、价值导向、政治能力、组织形式等因素;而这些依据的普适性主要体现为执政的功能、国家运行的必需以及相应的政治理念等方面。由此,世界上现行的政党可以分为合法型、非法型、全能型、有限型以及极端型等类型。在中国政党政治的创制中,中共属于全能型政党,其功能属性为领导;八个民主党派属于有限性政党,其功能属性为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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