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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音乐在艺术分类系统中的定位

         

摘要

"音乐"的定义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的"音乐"可称为"单纯音乐",是音响(主要是乐音)的有节奏合规则的运动。广义的"音乐"可称为"复合音乐",是"单纯音乐"与其他单一艺术门类的结合。关于音乐在艺术分类系统中定位的一些持久争论缘起于对"单纯音乐"与"复合音乐"概念的混淆。借鉴西方美学家关于音乐定位的论述,根据音乐发展的实际,可以将其分别定位:"单纯音乐"作为在时间中先后相继的、以听觉的音响为表现媒介的单一艺术,在艺术分类体系中属于一维时间艺术和听觉艺术,在单一艺术序列中介于绘画与诗艺之间。"复合音乐"作为以音响、言语、动作、表情、姿态中的两种或更多种符号为表现媒介的综合艺术,在艺术分类体系中,"歌曲"属于一维时间综合艺术和听觉艺术,"乐画"属于三维时空综合艺术和视听艺术,"歌剧"和"音乐剧"则属于四维时空综合艺术和视听艺术。"歌曲"位于综合艺术序列的首端,"乐画"介于一维时间综合艺术与四维时空综合艺术之间,而"歌剧"、"音乐剧"处于综合艺术序列的末端和整个艺术分类体系的顶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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