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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的通知

         

摘要

<正>黄政办发〔2021〕19号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黄石市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2021年4月13日黄石市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市级行政机关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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