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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监督管理办法

         

摘要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令第2号)的规定,发布“首批重点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凡列入本目录的计量器具,其制造许可证的申请、考核和发证工作,按照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具体规定办理。 首批重点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 1、电能表 2、水表 3、煤气表 4、衡器(不含杆秤) 5、加油机(含加油机税控装置) 6、出租汽车计价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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