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职业卫生与应急救援》 >一甲胺可以致命 万不能麻痹大意

一甲胺可以致命 万不能麻痹大意

         

摘要

既往人们对一甲胺危害性的认识尚不够充分。最近发生的一起意外事故,引起人们对一甲胺严重危害性的注意。今年9月3日凌晨,一辆满载一甲胺的槽车在江西上饶地区沙溪镇居民区发生严重泄漏,造成百余人中毒,死亡多人。国务院和有关部门对此十分重视,由各级领导和有关专家组成的工作组迅即赶赴现场进行抢救和调查。化工部上海化工毒物咨询中心及时检索了有关一甲胺的资料,现刊出供安全和卫生人员参考。

著录项

  • 来源
    《职业卫生与应急救援》 |1991年第3期|42-43|共2页
  • 作者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