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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为慈善正名--写在《人民日报》社论“为慈善正名”发表二十周年之际

         

摘要

表面上,官办慈善存在的诸多弊病,是引起舆论诟病的始作俑者,但实际上,慈善意义和基本价值的缺失、公众认同的转变和分化才是诱发信任危机的真正原因。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慈善事业受到排斥,彻底走向中断。1994年,党和国家"为慈善正名",赋予慈善合法性,不仅让慈善在中国社会"复活重生",而且开启了官办慈善事业二十年的黄金发展期。但是,国家恢复和承认慈善的"角色",建立在治理社会、维护稳定的刚性需求之上,在于利用慈善事业的治理功能,满足社会转型的实际需要。在党和国家的视域中,慈善只是作为一种社会治理工具而存在。它们接受的仅仅是慈善的实用价值和外部性功能,并没有从根本上接纳慈善所蕴含的真正意义和基本价值。社会认同价值的缺席,为官办慈善事业陷入认同危机埋下了伏笔。因而,推动慈善事业的深度转型,不仅要转变慈善事业的组织架构、治理结构、运行机制,更要重构慈善事业的社会认同和价值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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