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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中的相关问题研究

         

摘要

2018年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被正式确立,几年来该制度的适用率以及量刑建议的采纳率逐年递增。该制度的适用有效提高了刑事诉讼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对化解社会矛盾、惩治犯罪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在实务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界定与《刑法》中所规定的“坦白”“自首”等情节的界定不明确;被告人在量刑协商过程中处于相对被动的状态;值班律师的角色定位及参与积极性较低导致其作用实效无法充分发挥。这些相关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量刑建议的精准化。因此需要通过对“坦白”“自首”与认罪认罚并存的情况下对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对从宽幅度设置不同的梯度,从而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提供有力的制度和程序保障。落实并强化值班律师在适用过程中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以此实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量刑建议精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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