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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完善林业企业经营承包责任制的意见

         

摘要

经营承包责任制作为一种企业经营形式,它是按照两权分离的原则,以经营承包合同形式确定国家与企业之间的权、责、利关系的经营管理制度。承包制推行以来,在取得了成绩的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对林业企业实行的经营承包责任制,也有不同的看法。怎样对待当前的承包制呢?江泽民同志在十四大报告中指出:“当前实行的经营承包责任制应当进一步完善。”之所以如此,我认为这是因为承包制存在着自身难以克服的弊端(如产权关系不清,负盈不负亏及短期行为等),它不是全民所有制企业经营最好形式的选择。但目前承包制显示出一定优越性,短期内又不能由更好的形式来完全代替,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就我们林业企业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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